2010年2月2日 星期二

存在

存在的定義是什麼?
是要達成大家認定的模式,因素後才算?還是以自己認定的為準?

如果任性的要以自己認定的為準,那要站在什麼基準跟人家爭論是非,爭取可能是自己的東西?
或是如果沒有爭論的衝動,也許就不是自己的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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